环保要闻

首页 > 环保要闻

安徽修订印发新“三首”政策 最高可获千万补贴

发布时间:2023-12-12 11:54来源:点击率:

  12月11日上午,《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姚凯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史晓璇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近日,省政府修订印发了《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以下简称新“三首”政策)。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新“三首”政策有关情况。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2020年,安徽省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整合实施“三首”政策,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0〕52号,以下简称原“三首”政策)。截至目前,原“三首”政策共支持培育“三首”产品1415项,在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填补国内空白以及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等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三首”政策也成为企业关注度最高的政策之一。同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反映部分“三首”产品还存在推广应用难等问题。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聚焦原“三首”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痛点,对照学习沪苏浙等地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牵头修订形成新“三首”政策,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委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新“三首”政策在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重大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更具针对性,将有力推动安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考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原“三首”政策体系完整、逻辑清晰,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成效,受到各界广泛好评。新“三首”政策保留原政策的整体框架,聚焦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调整修订部分条款内容。

  二是突出精准支持。为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发展、及时拓展市场,从简化申报评定材料、提高评定频率、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加大政府及国有企业采购力度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注重鼓励创新。引导支持企业培育更高水平的创新产品,细化评定层次,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三首”产品、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指导目录的产品,财政给予补贴最高达1000万元。

  四是强化统筹联动。在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地比照省级做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进“三首”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三、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

  对照原“三首”政策,重点对“强化检验检测”“实施示范应用工程”“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培育激励”“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构建全方位宣传推广体系”等作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新“三首”政策主要包括6个方面,共20条措施。

  (一)健全研发创新体系。一是加强研发引导,编制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目录,引导企业对标研制,在省级重大专项中给予支持。二是深化创新合作,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支持研发、制造、使用单位合作建立装备中试基地。三是健全众创引导机制,发挥多种创新模式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三首”产品研发,促进成果转化。

  (二)健全检测评定体系。一是规范评定管理,完善“三首”产品评定办法,引入申报主体信用承诺机制。二是完善评定机制,不断加强评定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强化检验检测,对“三首”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加强省内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效率。

  (三)完善示范应用体系。一是实施示范应用工程,鼓励国有企业牵头联合制造企业,组织结对攻关,推动成果在本地转化。二是发布推广应用目录,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鼓励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加大“三首”产品创新应用。三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落实国家有关要求,项目单位在招标采购同类型产品时,不得标明特定生产供应商、不得套用特定条件、不得排斥首台套供应商参与投标。四是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加大“三首”产品采购力度,引导国有企业参与“三首”产品的研制,同时开放应用场景与制造业企业结对攻关,实施首购首用,打造示范应用工程。

  (四)构建要素支撑体系。一是加强人才培育激励,符合条件的“三首”人才纳入我省特殊人才认定范围,为“三首”产品的单位和主要完成人颁发荣誉证书。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三首”产品的专利申请,给予优先审查推荐,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三是加强标准制定推广,积极推进“三首”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强化“三首”产品相关标准的推广实施。四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民企参与军品研制和配套,鼓励军工企业开展“三首”产品示范应用。

  (五)加强财税金融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经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三首”产品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分别给予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元。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应用“三首”产品开展研发创新的,其购买“三首”产品支出形成的费用、折旧或摊销,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三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研发“三首”产品创设专属信贷产品,将企业研发“三首”产品贷款纳入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三首”产品研发企业,优先推荐加入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

  (六)建立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省有关单位合力落实新“三首”政策。二是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支持“三首”产品研发应用良好氛围。三是构建全方位宣传推广体系,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平台,工业云、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大数据网络,以及“皖美智造”“皖美首台套”等媒体及专栏,加大“三首”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各地、省有关部门要常态化组织“三首”产品精准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