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协认〔2017〕12号
关于开展环境服务认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认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我国环境管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行业发展和自律管理的需要,我中心定于2017年10月10日起正式开展环境服务认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认证,受理认证申请。认证相关要求可登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查询。
联系人:张纯、岳子明
电 话:010-51555016/26—816(张)、820(岳)
附件:环境服务认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认证申请书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2017年9月28日
环境服务认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认证申请书
附件:/ahhjbh/uploadfiles/2017/09/2017092915181818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