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环产促〔2018〕2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章程》、《安徽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和《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定于5月1日起,启动2017年度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7年10月10日前取得《安徽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单位;列入(附件1)名单的企业均为本次年检对象。
二、年检要求
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年检申请表》(附件2);
2、《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年检申请表》(附件3);
3、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原件(副本);
4、企业2017年度生产经营状况(本单位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2017年度主要业绩情况(附件4);
6、年检单位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情况,并报送培训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附件5);
7、临时证书符合升级条件的,企业可自愿按照《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相关要求,重新提交材料;不符合升级条件的按要求待年检合格后重新换发新证书;
8、请各单位将上述年检资料于7月30日前,寄送至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
三、结果公示
年检结果将通过我会官方网站(www.ahepi.org)及时向社会发布,对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单位,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莹 电 话:13905511800
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6栋5楼,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技术部
邮政编码:230081
电子邮箱:541810224@qq.com
附件1:《年检企业名单》
附件2:《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年检申请表》
附件3:《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年检申请表》
附件4:《企业2017年度主要业绩表》
附件5:《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人员登记表》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
2018年5月7日
附件2:安徽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年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