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强调,“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
为加强行业自律行为,满足政府、园区及企业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第三方环境管理综合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并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选择第三方环境管理综合服务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会制定并印发《环境管理综合服务(环保管家)能力评价办法(试行)》,请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自愿申报,不收取费用。
联系人:刘 莹 电 话:13905511800
特此通知。
附件:《环境管理综合服务(环保管家)能力评价办法(试行)》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
2018年6月28日
附件:环境管理综合服务(环保管家)能力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