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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 运维交接和比对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10:51来源:点击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按照统一部署,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运维交接工作按计划推进,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水站运 维交接涉及的29个省份均已提交(或部分提交)运维交接申请,53.4%的水站已完成现场复核。为确保水站平稳交接、稳定运行,并尽快发挥作用,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水站运维交接进度

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水站运维交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 ﹝2018﹞445号)要求,加快推进水站自查工作进度,尽快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提交所有水站运维交接申请。各水站运维公司要集中人 力、物力,本着“提交一个、复核一个”的原则,加快水站现场复核工作进度。监测总站根据现场复核情况,尽快分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2018年9月底前 基本完成水站运维交接工作。部分因洪灾受损的水站交接时间可适当后延。自2018年10月起,已完成论证复核的水站进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运维公司 共同运维期。2019年1月起,国家水站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负责运行维护。

二、推进受灾水站重建修复

对因洪灾等原因导致水站损坏的情况,相关省份生态环境部门要尽快进行重建、修复,并确保建设质量。监测总站要组织专家对各地水站灾后重建、修复 工作及时给予指导。原则上,受灾损坏水站的站房、配套设施、采水系统等重建、修复所需经费由相关省份自行解决,仪器设备修复、重置所需经费由国家统一解决。为避免受灾损坏水站再次受洪水影响,各相关省份应对本次站房被淹没或冲毁的水站进行重新选址,并按照水站选址论证流程报我部审核通过后,在新址新建水站。

三、规范水站日常运维管理

监测总站统一负责国家水站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水站运维和质量检查,并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 站基础条件保障和水质异常预警应对工作,并配合监测总站做好水站日常管理。各第三方运维公司要严格按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水站日常运维工作。我部 将尽快出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相关单位要 认真落实,确保水站正常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原国家投资建设和上收地方建设的111个水站的运行管理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纳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 量自动监测网统一管理。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参照国家水站运维交接和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水站运维管理工作。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