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及<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皖环产促〔2017〕第1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我会初审、专家现场考评及综合评价后,现对该批拟获证企业(见附件)在我会网站(www.ahepi.org)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8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 莹 电 话:0551-62822367
邮 箱:541810224@qq.com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
2019年7月31日
序号 评价类别 评价等级 单位名称 公示期 1 专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 甲级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 2019.7.31-2019.8.6 2 专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 甲级 合肥市科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7.31-2019.8.6 3 专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 乙级 合肥徽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19.7.3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