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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暨报送专项行动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 09:13来源:点击率:


                                        皖经信明电〔2019〕64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加大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力度,促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厅将组织编制《2019年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同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申报
  (一)申报条件
  优质生产企业、服务机构:在安徽省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安徽省设立相关机构并开展推广活动的单位,有固定场所,无不良记录。
  先进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效果,在近年的实施和应用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
重点改造项目:已开工实施,节能环保效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不少于4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表》(附件2)、《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附件3)、《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5);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
  4. 申报表中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5. 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遴选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总结
  请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就贯彻落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工业领域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皖经信节能〔2014〕111号)情况进行总结,包括2014年以来主要工作举措、成效、亮点和特色做法、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等。
  三、有关要求
  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19年度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组织申报、审查推荐、宣传引导和专项行动总结工作,于10月31日前将通过审查的本地区2019年度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 推介目录申报汇总表(附件6-10)、单位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和专项行动总结等材料(均一式两份)汇总报省经信厅(节能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cuix@ahjxw.gov.cn。本通知及附件可从省经信厅网站(jx.ah.gov.cn)文件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崔翔,电话:0551-62871859。
附件: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
   2.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表
   3.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
   4.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
   5.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表
   6.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汇总表
   7.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汇总表
   8.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汇总表
   9.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
   10.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