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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官宣: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启用

发布时间:2021-03-25 11:17来源:

关于启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有关事项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为贯彻落实好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有关反馈意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放管服”改革部署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要求,生态环境部建设并启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 (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面向基层审批部门和小微企业提供技术评估线上服务咨询等指导帮扶,提升基层环评服务把关能力,帮助解决小微企业办理环评中遇到的困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启用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已于2020年12月15日上线试运行,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环保专网访问(http://10.100.246.223:8080/login),企业通过互联网访问 (http://iconsult-eia.china-eia.com)。服务平台在提供常见问题检索、常用资料检索等功能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向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回复、人工回复等服务;向环评单位提供论坛交流等服务;向基层环评审批部门提供智能回复、人工回复、远程会诊等服务。

  2、加强服务团队建设运行。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牵头组建服务团队,负责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团队主要包括各省级、副省级技术评估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 (共47家),各行业技术评估专家等。相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参与服务团队组建,政策和管理咨询等工作,切实加强联络、指导和支持。

  服务团队对服务平台提交的咨询请求即收即办,充分发挥属地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的技术优势,对基层环评审批部门和小微 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会诊等。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完善基础资料。梳理本行政区地方法规、政策等管理文件以及技术文件等,导入服务平台资料库,并及时更新维护。

  (二)形成答复口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要求,制定清晰准确、统一规范、通俗易懂的咨询答复口径,建立智能回复数据库,结合人工回复资料持续更新完善。

  (三)引导交流讨论。积极参与交流区研讨,引导技术能力较强环评单位、环评从业人员开展政策、技术学习交流,适时开展宣贯、引导,加强对不当言论等管理。

  (四)人工咨询指导。对基层环评审批部门和小微企业提出的问题,智能回复无法有效解决的,进行人工指导,视复杂程度限期办结。

  (五)开展远程会诊。对基层环评审批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复杂或重大敏感项目远程会诊申请,应及时作出是否开展会诊的审核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确需会诊的,限期组织开展。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要制定完善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要求,统筹各级服务团队力量,加强规范管理。服务团队参与单位要配齐配强技术团队,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及时回复、高效处置;建立口径审核、更新机制,建立人工回复、远程会诊等内部工作制度,确保服务咨询质量。

  3、做好支持保障。相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做好协调调度,切实支持、指导、保障服务团队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平台作用,帮助解决基层环评审批部门和小微企业实际困难。

  相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服务团队要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服务平台宣传力度。在官方网站中添加服务平台链接或入口,在各类培训中宣讲相关内容,提高服务平台知晓度,提升咨询服务效果。生态环境部将适时调度有关进展,做好经验交流、督促指导工作。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平台功能拓展提升相关意见建议等,请及时反馈,生态环境部将统筹加强后续建设完善工作。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刘筱璇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晓举 李秀宇

  邮箱:lixj@acee.org.cn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2020年12月17日